四川普通高中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
四川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
国家助学金
对象: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,全省平均受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%
标准: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(各地可结合实际在1000-3000元范围内确定2-3个档次的具体标准)。原建档立卡家庭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,一般应给予2000元及以上的档次。
民族自治地方免学费及教科书费
按当地普通高中收费标准,据实免除民族自治州、自治县(共51个县)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学费,并免费提供教科书。在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,按公办普通高中学生的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。
非民族自治地方免学费
据实免除非民族自治地方公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,民办学校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。全省平均受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%%。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、农村低保家庭学生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、家庭经济不难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。
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
普通高中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耳汉5%的经费,用于减免学费、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。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、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、助学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