眉山市2021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

作者: admin 发布于: 2026-02-28 03:15:52 浏览: 3 评论: 0

眉山市2021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

  

眉山

市2021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

  

一、认定对象

  (一)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,户籍所在地、居住地(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)、就读学校所在地(仅限在读研究生)在眉山市的中国公民。

  (二)驻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。

  (三)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;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,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。

  

二、认定机构

  (一)申请认定幼儿园、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,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、居住地、就读学校所在地、部队驻地的县(区)教育和体育局负责。其中,属仁寿县的在县行政审批局办理。

  (二)申请认定高级中学、中等职业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,由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。

  

三、认定条件

  (一)思想品德条件

 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,热爱教育事业,遵守教师职业道德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,能履行《教师法》规定的义务,无犯罪记录。

  (二)学历条件